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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

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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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享受的权利】
(一)本会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列席本会的会议;
(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获得本会以及各部门服务优先权:
    1)凡正式会员由理事会或授权的机构颁发中英文对照《会员证》;《理事证》;
    2)参加吉他考级和吉他比赛免初试;
    3)免费得到本会一年的《吉他音乐》和其他国内国际最新资讯资料;
    4)会员可免费在《吉他音乐》刊登一次征友启事或互通有无信息;
    5)参加本会的音乐会、讲座、夏令营和获得乐器维护服务;
    6)开通吉他咨询电话:0756-2132757(于每周二、四、六上午9:00至21:00之间) ;
    7)推荐参加全国赛事和加入国家、省港澳吉他组织;
    8)帮助学员在当地从事吉他事业,向政府部门注册,为创业者提供全国最新吉他(乐器)报价和厂家;
    9)推荐报考音乐学院和推荐进入艺术单位;
    10)获得本会的学习、培训、讲座、交流、考察、出境、观摩、参赛、考级等资格,培养提高其业务水平。
【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注:本文所指的会员包括预备会员、正式会员、永久会员、干事、常务干事、理事、常务理事(部门主任)、副秘书长、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会长,本文适用于具上述职务者。

珠海吉他学会会员部

吴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