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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消息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消息,10月9日,证监会副主席李超一行莅临基金业协会调研并听取工作汇报。
基金业协会党委书记、副会长洪磊介绍了协会历史与现状、协会在市场中的地位、近一年主要工作,分析了行业和协会面临的风险,并相应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工作建议。
李超充分肯定了协会在组织建设和业务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并针对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的关系、当前协会工作方向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协会找准角色定位,提高风险意识,防范风险外溢。
据悉,证监会人教部主任高卫兵、私募部主任陈自强、机构部副主任李格平出席会议,协会党委书记、副会长洪磊,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家夫,副会长汤进喜、张小艾参加会议。
原标题: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调研基金业协会:要求提高风险意识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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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机构广泛参与金融市场资金融资,当某资产管理机构经营失败引发信用风险时,交易对手金融机构也将面临突发性风险冲击,进而通过金融风险传染提高了资产管理机构在金融市场的融资门槛,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导致金融市场流动性枯竭。
●金融市场风险运行显性化,主要表现为我国不良贷款余额连续十四个季度上升,资本市场巨幅波动,资产管理产品兑付风险加快暴露。
●在我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下,需要明确资产管理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限定风险资产管理规模与注册资本的最高比率,统一资产管理机构监管主体。
●反思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金融机构在销售产品过程中给消费者造成的伤害,各国加强了以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为核心的行为监管。资产管理业务是行为监管的重点。
资产管理业务与传统金融业务并无实质区别,也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冲击,并影响到金融系统稳定性。在金融分业监管体制下,我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围绕监管套利的创新活动异常活跃,特别是资产管理业务交易结构设计复杂,交易链条过长,缺乏足够微观审慎,助长了金融市场投机,加剧了金融市场波动,存在较大的金融风险隐患。因此,加强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有着极为现实的意义。
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现状
资产管理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业务。目前,资产管理业务已经涵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等各类金融机构,投资范围几乎涉及金融市场所有可估值或交易的金融产品与工具,并逐步成为全球金融市场运行的重要力量,具备了对金融体系的系统性影响力。据普华永道预测,全球资产管理规模将从2012年的63.9万亿美元上升至2020年的101.7万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接近6%。我国资产管理业务潜力巨大。截至2015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规模接近33万亿。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规模也已突破30万亿。保险业总资产规模突破11万亿元。
加强资产管理业监管的理论基础
目前,欧美各国基本上都没有针对资产管理业务制定专门法律法规,相关监管措施散见于规范资本市场运作的各类法律文本中。各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重点在于防范由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代理人道德风险,维护受托人利益。但伴随着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的发展壮大以及与日俱增的市场影响,加强资产管理业监管逐渐进入发达经济体金融管理当局的视野。2013年9月,美国财政部金融研究办公室发布报告指出,规模高达53万亿美元的资产管理业处于高度集中状态,容易受到类似于压垮贝尔斯登和雷曼兄弟的银行式压力的冲击,进而可能对整体金融体系带来风险。
加强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理论逻辑在于资产管理业务及资产管理公司的脆弱性和外部性:
一是利润最大化倾向。长期利率的趋势性下降,以及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主要经济体国家规模庞大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进一步创造了低利率的金融环境,促使资产管理业务经理人投资于风险更高的金融资产。基于资产管理规模和销售规模的收费制度,直接与资产管理组合最大回报相挂钩,因而资产管理人利润最大化倾向与自身报酬最大化存在一致性,主观上鼓励其为追求更大利润回报去冒险,并迎合投资者对高回报的要求。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源于美国次贷危机发酵,此前资产管理机构通过CDS(Credit Default Swap,信用违约互换)和CDO(Collateral Debt Obligation,担保债务凭证)大量参与次级房贷衍生业务,助长了次贷业务的非理性增长。由此可见,资产管理行业利润最大化倾向与传统金融机构并无实质区别。
二是集中赎回风险。资产管理业也同样面临流动性问题。为获取最大化投资回报,资产管理人往往尽可能投资于流行性差的金融资产,这与银行将主要资金运用于非流动性资产殊途同归。但投资者在合同约定条件下赎回,将给资产管理人流动性管理带来巨大挑战。特别是公开募集机制向投资者提供的无限制赎回权将给资产管理人带来巨大挑战。在金融市场遭遇突发性内外部冲击时,投资者集中赎回将有可能形成资产管理产品的“挤兑”风险。2007年美国次贷风险加快暴露,由于RMBS(Residential 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债券)和CDO价格急剧下降,或出现有价无市现象,使购买了大量较低级别RMBS和CDO的对冲基金投资人赎回压力骤然增加,2007年7月19日美国贝尔斯登公司(Bear Stearns Cos。)旗下的两家对冲基金被迫关闭。
三是传染性风险。资产管理资金运用范围几乎囊括金融市场所有的金融工具与产品,交易对手涉及各类型金融机构,并成为金融体系交易网络的重要结点,既可能是金融风险源头,也容易成为金融风险传染中继站。当某种类型资产管理组合出现风险而面临赎回时,必将传染到相同类型资产管理组合,同时也会传染到资产管理组合涉及的交易对手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机构广泛参与金融市场资金融资,当某资产管理机构经营失败引发信用风险时,交易对手金融机构也将面临突发性风险冲击,进而通过金融风险传染提高了资产管理机构在金融市场的融资门槛,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导致金融市场流动性枯竭。2008年,美国雷曼兄弟在谈判收购失败后宣布申请破产保护,就引发了全球金融海啸。
四是过度使用杠杆风险。为获取高额回报,资产管理人通过加杠杆广泛参与期货、期权、互换业务、证券融资、回购协议等业务,增加了金融市场运行不稳定性。1998年初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拥有40多亿美元资本,但通过加杠杆所持有的资产高达1200多亿美元。过高杠杆使得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对小概率事件发生缺乏风险缓释能力,因在债券市场做错了方向而导致公司破产。
五是高频交易风险。高频交易(High Frequency Trading)是利用计算机系统和复杂运算所主导的股票交易能在毫秒内自动完成大量买、卖和取消指令。高频交易一旦程序出错或人为疏忽都有可能对市场走势造成灾难性影响。2010年5月6日,道指“闪电崩盘”,最多暴跌超过千点,市值更瞬间蒸发逾8600亿美元,创美国股市有史以来最大单日盘中跌幅。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就导致当日暴跌的“异常交易”展开调查,高频交易被认为是罪魁祸首。股指跳水激发高频交易连锁反应,计算机以闪电般速度接连发出卖单,疯狂寻求止损,最终导致蓝筹股埃森哲公司等多只股票短时间内失去几乎100%市值。
我国资产管理业主要问题
一是资产管理混业运作与分业监管存在冲突。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已完全摆脱分业监管限制,借助资产管理产品载体广泛参与资本市场业务、贷款业务。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可以为上市公司大股东提供商业银行股票质押贷款的融资服务。保险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可投资于资本市场,并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从当前我国银、证、保资产管理业务资金运用范围看,几乎没有实质性差异,基本具备“全能银行”特征,与现行金融分业监管形成巨大冲突。
二是资产管理规模扩张不受约束与资产管理机构风险资本抵补能力较弱存在冲突。如果按照“穿透”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分析,那么不难发现资产管理业务大体经营与传统金融机构类似业务。而传统金融机构均要面临严格资本约束,限制其业务规模盲目扩张。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基本没有资本约束,也无杠杆率限制,使得经营“类传统”金融业务的资产管理业务存在明显的监管不足。在现行监管规则下,资产管理机构很少的资本就可以将资产管理规模扩张到千倍以上。
三是资产管理“信托”本质与事实上“刚性兑付”存在冲突。资产管理本质上是信托业务,理论上只要在信托约定范围内严格履行业务,资产管理人就无须为资产组合风险承担责任。在实践中,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却存在事实上的“刚性兑付”。此外,我国资产管理业务规范不足,不同行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门槛差异较大,信息披露制度不规范,对资产管理人监督不足,多从事“资产池”运作。
四是资产管理风险隐性与金融市场风险显性存在冲突。当前我国资产管理业务运行风险隐性化。为规避金融分业限制,商业银行理财资金运作需要借助提供通道服务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作为名义上的受托资产管理人。但受托机构并不掌握持续充分的业务信息,也缺乏管理业务风险主动性。且资产管理业务交易结构设计日趋复杂,主要表现在参与金融机构地域分布的分散性和参与机构行业分布的广泛性,主要是为增加业务隐蔽性,来逃避分业监管和属地监管。但同时金融市场风险运行显性化,主要表现为我国不良贷款余额连续十四个季度上升,资本市场巨幅波动,资产管理产品兑付风险加快暴露。
加强我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路径选择
一是资本监管。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金融稳定理事会、巴塞尔委员会提出要进一步加强资本监管。理论上资产管理机构不用承担资产运作失败风险。但在资产管理业务运作过程中,资产管理人客观上也需要资本来承担因为道德风险或操作风险而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某种程度上资本是其资产管理与运作能力的综合体现。按照“穿透”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资产管理运作资产基础依然是传统资金融通业务,为体现公平竞争有必要对资产管理机构实施与传统金融机构相同的资本监管约束。对资产管理机构实施资本约束,可防止资产管理机构受托资产业务规模不受约束扩张,也避免资产管理机构过度使用杠杆及其他高风险金融工具,增加资产管理业务的稳定性,降低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的系统性风险。在我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下,需要明确资产管理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限定风险资产管理规模与注册资本的最高比率,统一资产管理机构监管主体。
二是行为监管。行为监管的主要任务是维护金融市场的公正和透明,监督金融机构对待消费者的行为,维持金融消费者信心。反思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金融机构在销售产品过程中给消费者造成的伤害,各国加强了以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为核心的行为监管。资产管理业务是行为监管的重点。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及时有效的行为监管,可以减少受托人与管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资产管理人冒险倾向和道德风险,保障受托人的合法利益。在我国,需要统一相同风险类型资产管理产品合格投资人条件,确定不同风险类型资产管理产品合格投资人门槛,完善资产管理产品定期与不定期信息披露制度,建立资产管理产品统一登记系统,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出台投诉与纠纷处理程序以及救济赔偿机制。
三是风险监管。加强风险监管是金融监管常规内容。风险监管主要依靠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监管两种方式。非现场监管,主要依靠监管指标来监测资产管理业务整体风险暴露状况,涉及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敞口与比例,需要通过精心设置的监管指标来反映。现场监管需要监管当局深入资产管理业务实际,分析资产管理业务运作及风险形成机理,纠正并处罚资产管理人违法违规及违反合同约定行为。加强风险监管需要系列监管法律法规为支撑,并配合监管当局规范性文件,才能有效提升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效率。
(作者为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
原标题:资产管理业监管逻辑及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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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农村“两权”抵押融资引金融活水
农村金融制度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创新——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的财产权等“两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贷款终于迎来了顶层设计。国务院日前正式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试点地区稳妥有序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生产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
破冰农房获准抵押但试点范围有限
长久以来,农村的宅基地和农民的住房财产是不允许用于抵押或者担保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等工作提上议程,而《意见》的发布,意味着这项改革正式进入了“破冰期”。
实际上,在过去一两年时间里,全国陆续有金融机构尝试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这项新业务,但由于这项工作可能会对农民基本的住房权利造成影响,并涉及宅基地改革这个敏感话题,且现行法律仍然有所限制,所以这些前期试点非常谨慎,并没有形成太大影响。
此次《意见》提出要求,“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率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全,交易行为公开规范,具备较好基础和支撑条件;二是农户土地流转意愿较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势头良好,具备规模经济效益;三是农村信用环境较好,配套政策较为健全。
根据上述要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原则上只选择国土资源部牵头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开展。
多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要求延续了政府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谨慎态度,试点范围将会相当有限,全国符合《意见》要求的大约只有十几个地区。据了解,今年年初国家部署了33个地区进行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三项改革试点。由于宅基地制度改革被要求封闭运行,目前还没有任何试点公布相关改革方案,各个试点区对当地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也三缄其口,因此市场上还没有关于具体由哪些地区来进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消息。
抢跑经营权抵押业务已遍地开花
和农房抵押业务的谨小慎微不同,各地政府和金融机构对开展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的热情非常高涨。到目前为止,包括北京、四川、湖南等地陆续有金融机构启动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涉及机构包括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各地城商行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超过20个省份的相关地区正在开展试点,颇有全面抢跑之势。
专家分析称,这是因为承包地的经营权抵押是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一项重要内容,也符合国家近期出台的关于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文件精神。而根据要求,未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主要在农村改革试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较好的地区开展,因此试点范围相对于农房抵押试点要大得多。
早在2014年初,四川省成都市就完成了首笔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据成都市温江区农发局副局长吴文彬介绍,该地区过去就有用种植在土地上的苗木做抵押向银行贷款的做法,而开始实施经营权抵押后,农业经营者只需要提供流转合同、营业执照以及《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等证明就可以快速得到放款,而且贷款还不受农作物的市场价格影响。中国农业银行三农政策与业务创新部副总经理王县力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项创新是实实在在有市场需求的。他说,“对于国有大行而言,有很多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抵押物不足,但信贷资金需求量大,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可以作为有效的融资补充。”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特别提出了试点地区将有机会突破现行的法律限制。此前《经济参考报》记者曾走访多个前期试点地区发现,由于《物权法》、《担保法》等明确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不得用于抵押担保,让金融机构颇有顾忌。而《意见》对此则明确提出,试点涉及突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条款,由国务院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允许试点地区在试点期间暂停执行相关法律条款。
风险抵押物如何处置成关键
多位金融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除了法律限制外,坏账风险是目前金融机构涉水农村“两权”抵押领域的最大担忧,很多金融机构虽然眼馋这项新兴业务,但迟迟不肯介入。
实际上,前期试点已经出现过坏账风险爆发的情形,有知情人士透露,山东某地有农户把全村的土地经营权都流转过来,随后发现还不上200多万元抵押贷款,就选择了“跑路”,导致银行和农民都拿不回土地。这并非个例,武汉市也处理了数起这种案例,涉案方包括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贷款主体,有些甚至闹到了法院。
对于风险保障,《意见》提出,因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需要实现抵押权时,允许金融机构在保证农户承包权和基本住房权利前提下,依法采取多种方式处置抵押物。完善抵押物处置措施,确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承贷银行能顺利实现抵押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处置应与商品住房制定差别化规定。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中宅基地权益的实现方式和途径,保障抵押权人合法权益。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处置,受让人原则上应限制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范围内。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分析称,抵押物处置是“两权”抵押改革成败的关键,而《意见》要求同时顾及了保障农民的承包权和基本住房权利两项权利,以及金融机构对抵押物的合法处置权,这就需要各试点地区在实践操作中进行大量的创新和探索。而记者了解到,为防范金融风险及农民失地风险,各地已经探索出了不少创新性做法。例如重庆市、吉林省、湖北省等多个省市都设立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由借款主体、金融机构和当地政府共同承担损失风险。
对于试点的规范运行,《意见》还进一步提出,人民银行、银监会会同相关单位,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管理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信贷管理制度并制定实施细则等。
原标题:农村“两权”抵押融资引金融活水农民住房将可抵押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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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一边是专车公司挟资本和技术在全国各大城市快速扩张后遭遇监管困境,一边是传统的出租车行业积弊重重,在内忧外患中面临改革僵局。互联网+在给民众出行带来便利同时,也让出租车行业面临尴尬的十字路口,进退失据,前路不明。“车在囧途”系列报道分为上中下三组,意在深度剖析出租车面临的行业困局,为其在监管和创新之间实现行业突围画出相对清晰的改革路线图。
由于开创了“手机召车、在线支付、补贴优惠、车型多样”的出行新体验,互联网约租车这一业态从两年前出租车搭载使用起步,到近半年来以私家车为主开展“专车”业务,受到消费者欢迎,服务规模在部分城市已紧逼传统出租车。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互联网约租车平台上注册的私家车车主数量已经近千万。
不过应该看到,网约“专车”在现行监管体系之外和非法营运的质疑声中“灰色崛起”,一方面倒逼传统出租车行业出现可喜变局,另一方面因监管政策尚未明确,容易引发乘客权益难保证、损害市场公平、新旧业态冲突频发等问题。
网约“专车”崛起
如同淘宝网重塑商业形态一样,滴滴快的“领跑”的网约“专车”,正在迅猛改变传统出租车行业格局。“滴滴快的已成为世界最大的交通服务平台。从本质上讲,我们正在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的‘淘宝网’。”滴滴快的总裁柳青说。
“出行产业面临的问题突出,打车难,出租车骆驼祥子式的巡游,群众有刚需和痛点,我们利用成熟的移动互联技术,最早切入点就是出租,解决出门难,这是朴素的想法。”滴滴快的公司总裁柳青表示。
据柳青透露,目前滴滴快的平台下注册的专车已超过40万辆,日均150万次的出行服务,今年年底专车数量将达到100万辆。据记者了解,滴滴快的公司的专车来自私家车挂靠。自今年5月份滴滴快车上线以来,截至7月11日,滴滴快车注册司机已经达到327万,而这些车辆基本都是私家车。截至9月11日,在滴滴快车上注册的司机数量达到745万。也就是说,在两个月内的时间内,加入滴滴快车的私家车车主数量实现了翻番,并且这个数字还在快速增长。
成立于2010年的易到用车,也声称目前服务范围覆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济南等国内80多个城市,同时在海外30个城市开展业务,平台上有1500家租赁公司,注册会员超过1000万,目前总共有超过10万台车,然而,超过80%的车辆来自私家车。
美国互联网约租车平台公司优步自推出“人民优步”以来,私家车车主注册“井喷”,目前已覆盖200多个城市,从去年中国区域的日均1000单发展到现在的日均100万单。5月份,在北京、广州、成都、杭州注册车辆达66万,活跃数在22万左右。
9月9日,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滴滴快的CEO程维透露,该公司已经完成了新一轮总额为30亿美元的融资,此轮融资下来,滴滴快的的估值已经达到165亿美元。在这笔迄今最大规模非上市公司融资的背后,是滴滴快的业务的飞速发展:除了每天为传统出租车撮合订单500万以上,网约“专车”订单量每周增长30%,日订单量已突破300万。
日前,优步宣称在新一轮的融资中募集到12亿美元,其中包括来自百度的投资,这次融资使独立于优步的Uber China达到70亿美元的投资前估值。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军分析称,目前网约“专车”运营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租赁车+代驾”,即利用企业自有租赁车辆,通过网络平台、租赁公司、劳务公司和乘客签定“四方协议”提供服务。第二种是私家车加盟,这一模式通过两种方式争取合法性:一是强调自身是公益性的“合乘”;二是通过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车主签约劳务公司,实现形式上的“四方协议”操作。
网约“专车”以全新方式缓解了“打车难”:手机点击召车,三五分钟后车辆到位,到达目的地后在线支付费用,随后可对司机服务质量评价,根据费用差异可选择不同档次车型,车上还提供免费矿泉水、手机充电器。
多重矛盾待解
网约车平台遵循“羊毛出在猪身上”的新逻辑,追求规模效益、自然垄断和换取资本市场回报是其竞争法则,由此冲击传统行业并产生多重矛盾和风险。
——网约“专车”乘客权益难保证。中国法学会助理研究员刘金瑞说,通过乘客、网络平台、租赁公司、劳务公司“四方协议”提供服务是目前网约“专车”主要操作方式,这种“车辆租赁+司机代驾”服务,乘客作为承运人,需要对意外损失承担主要法律责任。保险方面,私家车投保额度低于出租车,在营运中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还可拒绝理赔。
各平台网约“专车”司机入职须进行的安全驾驶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吸毒史等背景审查,执行力度参差不齐。上海市相关部门今年前5个月对147名“专车”司机抽查中,发现3人有犯罪前科。近期广州、西安等地出现了“专车”司机性侵或骚扰女乘客事件。
——市场公平受创,政府公信受损。一些西安出租车司机称,即使是不交“份子钱”的私户车,也要承担每年8000元经营权使用费、每月420元定额税、每月360元管理费,而且车辆8年强制报废,“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却不承担任何税费。也有杭州出租车司机表示,网约“专车”虽然大多定价高于出租车,但各平台大量“烧钱”补贴司机和乘客,在“颠覆和替代”合法出租车。
北京市主管部门今年上半年共查处963起非法运营车辆案件,并于6月2日约谈了“滴滴专车”平台负责人。对此,一些出租车司机表示:“打击来打击去,‘专车’还在招摇过市。如果真心打击‘专车’,为何不查处平台?‘抓喽啰不抓大王’的执法让人不解。”
——网约“专车”盘活闲置车辆是把双刃剑。“通过共享闲置私家车运力,逐步减少私家车出行总量”是网约车平台发展的远景。
优步创始人卡兰尼克今年5月在贵州表示,全球10亿多辆机动车,1.5亿辆在中国,而其中将近96%都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如果可以将这些车中哪怕一少部分实现100%的利用率,则可以减少很多上路车辆。当使用软件叫车出行的成本低于养一辆私家车的时候,很多人就不需要自己买车了。
但就短期而言,网约“专车”释放和刺激打车需求、加剧道路拥堵的负面影响不可忽视。上海交大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黄少卿说,上海140万辆私家车,假如10%接入网络平台,每天提供2至3个小时服务,就相当于每天高峰期增加了28万辆车通行。北京交通部门监测,限行限购措施实行后,北京交通拥堵指数每天在6至7之间,近两年则达到8以上,而这两年正是网约车大发展阶段。
各方态度“撕裂”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互联网约租车平台上注册的私家车车主数量已经近千万。由于能享受到便捷、优质服务,民众对互联网约租车这种新业态欢呼雀跃,但主管政府部门、同行业间对私家车接入互联网约租车平台态度迥异。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运输部确认互联网专车合法身份,肯定其创新服务模式,但是三令五申地禁止私家车接入平台参与经营,这一要求正遭遇严重挑战。目前互联网约租车平台上的专车绝大部分是私家车。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虞明远表示,互联网约租车有助于盘活存量车辆资源,缓解出租车供给不足,打破出租车行业垄断体制,满足民众高品质、多层次、个性化的出行需求,发展共享经济,减少拥堵、降低碳排放,有助缓解社会就业压力,这种新业态的发展趋势是挡不住的。
神州专车的车辆都是来自租赁公司,司机是第三方劳务公司派遣,是完全按照交通部监管精神进行架构设计的。面对同行大批接入私家车,神州专车感觉这个市场发展缺乏公平环境。“合法专车的成本起码要高于50%。我们合法经营缴纳17%的增值税,私家车挂靠谁来缴税?私家车出了事故谁来负责?”神州专车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嗨租车董事长章瑞平也表示,私家车通过挂靠租赁公司进入专车市场,是不公平竞争,这个会把市场搞乱了。不能因为它满足了市场的需求,就考虑将其合法化。
北京首汽集团副总经理梁海晨、北京新月联合出租车公司副总经理王学强表示,目前互联网约租车的合法性、安全性、公平和效率都受到质疑。北京交委出租车管理处副处长刘继芬表示,出租汽车对道路资源的占用是普通车辆的10倍,如果私家车放开,行驶车辆会增加10倍,将会给城市道路交通造成严重拥堵,北京目前不具有这个条件。
目前,虽然互联网约租车监管政策尚未出台,然而交通部多次表态严禁私家车接入平台。“滴滴快车的私家车数量已经超过全国出租车的数量了,这么大的体量你说是违法的,这是很离谱的。”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表示。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表示,交通部酝酿出台新规定,对于互联网约租车服务,车辆需要取得营运许可,司机需要取得准入许可,平台也要取得政府许可。“最大的问题就是,如此一来私家车想做互联网约租车就需要把车变成营运车辆,而对营运车辆要求8年报废。已经加入的数百万辆私家车的出路在何方?”
原标题:网约“专车”灰色崛起与出租行业多重矛盾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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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10日电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今日表示,南沙华阳礁和赤瓜礁灯塔建设已按计划完工,并于昨天举行了发光启用仪式。中方有关部门已就华阳礁和赤瓜礁灯塔启用发布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
有记者问:据报道,昨天中方举行了南沙华阳礁和赤瓜礁灯塔启用仪式。请介绍有关情况。
华春莹表示,外交部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南沙华阳礁和赤瓜礁灯塔建设已按计划完工,并于昨天举行了发光启用仪式。根据中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国际通行做法,中方有关部门已就华阳礁和赤瓜礁灯塔启用发布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
华春莹指出,南海是重要的国际海运通道,也是世界上重要的渔场之一,船舶密度大,海况复杂,海上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中方在南沙华阳礁和赤瓜礁建设灯塔,将为航经该海域的船舶提供高效的导航助航服务,大大提高南海海域船舶航行安全。
她还表示,下步,中方将会继续在南沙群岛有关驻守岛礁上建设其他民事和国际公益设施,更好地服务南海沿岸国家和航经该海域的各国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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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8月28日电(记者石岩)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闫芸28日在此间透露,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的正式生效实施“为期不远”。
闫芸是在当日召开的贸促会例行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态的。今年6月,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签署。
“根据自贸区签署两个双方谈判的法定程序,签署国的文本拿到各个国家,需要履行国内法律法规程序。”闫芸说,“我们综合各方面消息来源,包括从海关和对方国家的一些渠道了解到,预计(两个自贸协定)到2015年底,最晚2016年初将正式生效。”
闫芸指出,作为面向全球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的最新成果,中韩、中澳自贸协定覆盖领域广,开放程度高,企业将获得更大发展机遇,产业将拓展更多合作领域。
闫芸以中韩自贸协定为例指出,货物贸易方面,中国最终将有91%的产品对韩国取消关税,覆盖自韩国进口额的85%,同时韩国最终将有92%的产品对中国取消关税,覆盖自中国进口额的91%。协定实施后,中国的纺织服装、有色金属、钢铁等行业企业,可以进一步降低对韩国出口成本,提高在韩市场份额。
闫芸指出,为配合协定实施,方便企业更好地使用优惠政策和工具,商事法律服务中心积极完善自贸协定服务机制,创新搭建了多形式自贸协定专业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实施准备工作。其中包括搭建自贸区服务网站(www.fta.ccpit.org)、开设微信公众服务账号(贸促会中韩FTA服务)、开通FTA电话咨询专线(4000100510)等;建立国际业务合作与支持平台为企业应用FTA提供保障、制作相关宣传材料展示优惠贸易政策内容和运用方法,提供办事指引等。此外,商法中心还开展了FTA优惠进万企活动,在全国各地区有计划开展自贸区政策宣讲和培训活动,重视和强化下厂核查,一对一送政策、送服务到企业。
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是企业应用优惠政策的工具和享受关税减让实惠的凭证,贸促会作为国家法定的原产地证书签发机构,承担了为企业提供包括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签发在内的全方位、高水平自贸协定服务职责。
闫芸表示,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还将通过完善FTA原产地证书签发服务网络、设立“FTA服务示范窗口”、开展产学研合作和国际合作等方式,开展FTA优惠政策研究和实施交流支持,打造标准化、精品化服务,提升自贸协定服务能力与水平,积极帮助企业调整经营与市场策略,提高自贸协定利用率,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
此外,贸促会将围绕备受社会和政府部门关注的自贸区建设成效问题,发挥自身联系企业和政府的纽带与桥梁作用,积极开展企业使用FTA情况调研,科学评估FTA实施效果,代言工商,服务政府经贸管理。(完)
原标题:贸促会:中韩、中澳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实施“为期不远”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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